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37条推算试用期提前3天、转正提前30天的解除劳动关系日历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37条: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辞职是形成权,通知到达即进入倒计时,无需用人单位‘批准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