符合国家法定月计薪天数21.75天,支持工作日1.5倍、周末2倍、法定节假日3倍
依据《劳动法》第44条:平时加班支付不低于150%工资;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,支付不低于200%工资;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不低于300%工资。